【历史典故】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天夺其魄,死期即将到来。《晋书·温峤传》
【释意】魄:魂魄。天夺走了他的魂魄。形容人离死很近。
【用法】作宾语;指临终
【相仿词】天夺其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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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语典故】公年594年,赤狄酆舒当政,杀了君主潞子的夫人(晋景公的亲姐姐),晋国发兵灭了赤狄,杀了酆舒。晋国派赵同方向周王朝敬献狄国的战俘,赵同的心态很高傲,刘康公看后很不开心,骂道:“不如十年,原叔必有大咎,天夺之魄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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